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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

青海省发布《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

时间:2013/7/5 9:16:13   作者:   来源:绿建斯维尔   阅读:9436   评论:0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建立政策引导、规范运作、全社会参与u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四节一环保”工作,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实现“人、建筑、自然”的和谐,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二)主要目标

  1.新建建筑。全省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2015年末,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设计比例达到20%;到2020年末,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4万套;新建建筑中累计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约15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工程新建项目50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2000套。各州、地、市(包括格尔木)政府所在地城镇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

  3.到2015年,建立健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监管评价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政府投资项目要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启动一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群(城、镇)。

  (三)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规范约束。在发展初期,以政策激励为主,调动各方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

  2.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积极完善政策体系,从整体上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并注重集中资金,支持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在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方面率先突破。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以点带面、积极有序地发展。

  3.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坚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当地实际相适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尊重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意愿和习俗,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标签:青海省 国务院 科学发展观 可再生能源 节能改造 绿色建筑 行动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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