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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动态

【资讯】绿建评价过程中评分项目及不参评项目!

时间:2018/3/13 14:49:3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绿建斯维尔   阅读:1797   评论:0

【资讯】绿建评价过程中评分项目及不参评项目!

 

【资讯】绿建评价过程中评分项目及不参评项目!

  对于绿色建筑评价,不但需要合理采用适宜技术,结合项目与地域特点进行优化设计,同时对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4中的不参评和直接得分条款,如果能合理利用就能以最小的代价设计出高星级绿色建筑。

  因此,针对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的一些经验进行了梳理,整理出了一些绿建评价过程中易得分和慎采用的技术,同时也归纳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直接得分及可不参评的情况。

较易得分的技术

1. 分体空调/多联机

对于采用分体空调和多联机这类无需冷却水的空调系统的项目,单纯针对绿建评价中确实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由于分体空调和多联机较易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性能提升要求(采用1级能效的分体空调仅需少量增量成本,而市场上大多数多联机均能满足创新项中关于空调系统性能提升的要求),在节水条款中能直接得18分,且这类空调系统均有灵活的独立控制方式,综合以上几个原因,经统计,采用分体空调和多联机可在绿建申报中直接提高12.48~15.84分,足以将一星建筑直接提升为二星建筑。

2.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对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而言,大多数项目所在地均有明确要求,严禁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在2003年,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和交通部就联合发文“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124个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且鼓励发展预拌砂浆。因此,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较易实现的技术,在节材部分能直接得到15分。

3. 可调节遮阳

可调节遮阳是笔者较为推荐的一项技术,尤其是内置中空百叶,不但能满足室内热舒适性要求、降低空调能耗,同时能有效避免眩光的影响。对于绿建评价,采用可调节遮阳能在8.2.8条直接得分,同时能降低全年空调负荷,也可在5.2.3条增加得分。

4. 高强建筑结构材料

根据对大量项目的统计,混凝土结构中采用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普遍在95%以上,可直接满足7.2.10条中满分的要求。

需慎重考虑的技术

1. 下凹式绿地

采用下凹式绿地不但在绿色建筑中有明确要求,同时也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对于下凹式绿地,水质卫生是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应盲目采用下凹式绿地而无配套的卫生管理措施。

2. 水系统和风系统的变频技术

单纯从技术上来说,水系统和风系统的变频技术是很好的节能措施,但由于绿建评价中关于此条的要求需满足“水系统、风系统必须全部采用变频技术”,虽然能起到明显的节能效果,但由于所有水泵和风机均需采用变频的,增量成本较大,因此需慎重考虑。

3. 节能水泵及节能风机

关于此项相关的条款为“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而相关的国家标准(如《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均为水泵和风机的生产制造标准,在设计过程中很难取得相关数据,同时为了满足水泵和风机的节能要求,有可能会在5.2.5条中不达标,最终在绿建评价中有得不偿失的可能,因此此条也许慎重考虑。

4. 一级节水器具

采用节水器具是应该鼓励的绿建措施,但应根据项目类型合理采用。对于火车站、机场和展馆类等人流量较大的建筑,1级节水器具由于水流量较小,不易满足其卫生性要求,因此不建议采用。

5. 非传统水源利用

非传统水源主要包括雨水和中水,对于雨水回收,需根据项目场地降雨量而决定,对于年降雨小于600mm的地区,不宜采用雨水回用系统,而对于中水回收系统(除市政中水),需考量原水量是否满足其要求,对于原水量本来就较小的建筑,不宜采用中水回用系统。

可以直接得分的情况

在绿建评价过程中,针对部分设计情况或采用的技术,可直接得分,此类得分相当可观,也往往容易被忽视,现总结如下表:

具体情况

绿标条款

直接得分

对于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医院建筑

4.2.2绿地开放(第4款)

2

未设置玻璃幕墙

4.2.4光污染控制(第1款)

4

不设室外景观照明

4.2.4光污染控制(第2款)

4

仅一排建筑

4.2.6室外通风(第2款)

1

采用分体空调、可随时开窗通风的建筑

5.2.7过渡季通风空调节能

6

采用多联机或分体空调

5.2.8空调采暖部分负荷节能(第3款)

3

采用无需冷却水的空调系统

6.2.8节水冷却技术(第3款)

10

6.2.11冷却水补水

8

不设景观水体

6.2.12景观水体节水

7

钢结构及木结构建筑

7.2.5预制构件

5

11.2.5建筑结构

创新项1分

无内区或住宅建筑

8.2.7室内采光(第2款)

4

未设地下室

8.2.7室内采光(第3款)

4

不参评条款汇总

在绿建评价过程中,除了有部分条款可直接得分,尚有不少条款有不参评的条件,如能合理使用这些不参评条件,可轻松提高项目星级,现总结如下表:

条文编号

条文概要

不参评原因

4.2.3

地下空间

经论证,场地区位、地质条件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本条可不参评

4.2.10

停车场所

经论证,确不适宜使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本条第1款可以不参评

4.2.12

生态保护补偿

申报项目是净地交付,即已完成土地一级开发成为熟地的,此条不参评

5.1.2

电热设备

不采用集中空调或供暖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5.1.3

能耗分项计量

居住建筑不参评

5.2.2

外窗幕墙可开启

对于有严格室内温湿度要求、不宜进行自然通风的建筑或房间,本条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大于18层时,18层以上部分不参评

5.2.4

冷热源机组能效

用户(住户)自行选择空调采暖系统、设备的,本条不参评;冷热源机组位于第三方建设和管理的集中能源站内,本条不参评;对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暂未规定的其他类型冷热源,并且没有能效标准规定的,可不参评

5.2.7

过渡季节能

不设暖通空调系统的民用建筑,本条不参评

5.2.11

电梯扶梯

不设电梯、自动扶梯的建筑,本条不参评

5.2.13

排风热回收

无独立新风系统的建筑,新风与排风温差不超过15℃或其他不宜设置排风能量回收系统的建筑,本条不参评

5.2.14

蓄冷蓄热

当地峰谷电价差低于2.5倍或没有峰谷电价的,本条不参评

5.2.15

余热废热利用

建筑无可用的余热废热源,或建筑无稳定热需求,本条不参评

6.2.1

节水用水定额

设计阶段不参评

6.2.5

公共浴室节水

无公用浴室的建筑,本条不参评

6.2.8

节水冷却技术

不设置空调设备或系统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6.2.10

非传统水源

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类建筑本条不参评;项目周边无市政再生水利用条件,且建筑可回用水量小于100m3/d时,本条不参评

7.1.2

400兆帕钢筋

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等其他结构建筑不参评

7.2.4

灵活隔断

居住建筑不参评

7.2.5

预制构件

对于砌体结构建筑,本条不参评

7.2.6

整体化厨卫

非居住建筑,旅馆、饭店建筑,本条不参评;对于旅馆建筑,本条第1款不参评

7.2.7

本地材料

设计阶段不参评

7.2.8

预拌混凝土

施工现场50km范围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本条不参评

7.2.9

预拌砂浆

施工现场500km范围内没有干混砂浆供应,且50km范围内没有湿拌砂浆供应,本条不参评

7.2.10

高强结构材料

砌体结构、木结构建筑,本条不参评

7.2.11

高耐久结构材料

砌体结构、木结构建筑,本条不参评

7.2.13

废弃物生产材料

设计阶段不参评

7.2.14

装饰装修材料

设计阶段不参评;设计中内外墙等主要外露部委没有采用混凝土,则第1款不参评

8.1.4

暖通设计参数

不设置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不参评

8.1.7

空气污染物浓度

设计阶段不参评

8.2.3

噪声干扰

居住建筑和旅馆建筑之外的其他类型建筑第2款不参评

8.2.4

专项声学设计

居住建筑不参评;公共建筑中不含此类房间,本条不参评

8.2.9

空调末端调节

不设置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不参评

8.2.12

IAQ监控

居住建筑不参评;不采用集中通风空调的各类公共建筑,本条不参评

8.2.13

CO监测

不设地下车库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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